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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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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和同济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0-19    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上海女性时代精神,激励带动广大女性岗位建功、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为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不懈奋斗,根据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人社奖〔201819号《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和沪教妇〔20186号文件精神,经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同济大学党委同意,同济大学妇工委决定围绕“巾帼新作为 建功新时代”主题,在全校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和同济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

在同济大学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2.表彰名额

推荐:上海市三八红旗手1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1个。

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1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1个。

评选:同济大学三八红旗手30名,同济大学三八红旗集体8个。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18周岁。截止2018630日,在沪工作一般需满五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需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先进事迹特别优秀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大局,为推动上海全面深化改革、打响“四大品牌”“五个中心”建设和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作出较大贡献。

2)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系统及以上奖励或先进称号,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者。近两年已获得全国荣誉或市级同等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2.同济大学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完成国家、上海市、教育系统或校级项目中做出较大贡献,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创业并做出显著成绩,为同济大学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

2)在同济大学工作满两年以上。

3.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上海全面深化改革、“五个中心”建设和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4)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原则上需曾获得其他全国荣誉或市级(教育系统)荣誉。

4.同济大学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在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教书育人和服务他人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校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工作要重点关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女教职工。各学院和职能部处要按照下达的市、系统和学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要求,组织群众自下而上进行民主推荐,把评选作为发现、宣传和推荐女性优秀人才的重要契机。

2)遵照坚持标准、扩大民主、严格程序的原则,组织考察把关,统一公示,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3)学院(单位)对本单位符合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条件的女教职员工(集体)可予以申报推荐;学院(单位)女职工人数在60名以上的可推荐校三八红旗手两名,三八红旗集体一个;学院(单位)女教职工人数在60名以下的可推荐校三八红旗手一名,三八红旗集体一个。

4)请各单位于1030日前,把所申报的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材料送交校妇女工作委员会。电子版发妇工委邮箱women@tongji.edu.cn。《审批表》的各项内容都要详实填报,没有的填写“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每份须同时附本人近期2寸半身彩照(电子版)。各类表格可在同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women.tongji.edu.cn/)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和同济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将在2019年三八节期间,对获奖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


附件:

 2017-201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2017-201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同济大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同济大学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同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