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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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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春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06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的通知》(同济研[2015]44号)的要求,现启动2022年春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16级和2017级非定向就业4.5年制直博生。

二、评选基本原则

已达到所攻读学科专业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成果要求;预计产出突破性学术成果,并得到2位本学科教授的推荐。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学校出资1700+导师出资部分(具体金额见附件一),按在校实际月份发放(全年累计发放不超过10个月,28月不发)。学生获得资助后,导师应尽快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一次性支付十个月的导师资助。如到资助期结束尚未完全发放,结余经费可用于导师其他研究生的资助。

学院最多推荐2个名额。

四、评选流程

20221月学院发放评审通知、学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建议申报人数进行初审、排序、确认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含学术成果)后,报研究生院。

20221月,研究生院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评审。评审通过后,获资助学生名单报财务处。学生可从20223月份开始,获得2100-2500/月的超学制助学金。在获得资助期间,如毕业则资助终止。

五、评审材料

申请者向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工办提交:

1、《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2、《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3、两份教授(可含导师)的不少于200字推荐信纸质版和电子版

4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封底)、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的SCIEI等文章检索证明等

请有意申报的超期博士生于110日(周一)11:00前将评审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4091317@qq.com、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研工办401室,逾期不再接收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