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现启动201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成绩优良,评奖时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市级优秀毕业生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4.0,校级优秀毕业生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5;
3.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一、二等学习奖学金;
(2)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至少获得过一次二等及以上学习奖学金;
(3)其他有突出表现者。
4.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获以下荣誉者:社会活动奖学金、三等及以上学习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其他有突出表现者。
5.能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积极志愿到农村、基层或者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就业者、服兵役复学者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名额分配:
1 2011级共有市优秀毕业生名额10个、校优秀毕业生名额10个。根据各班级人数比例,各班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由各班级组织同学进行公开、民主评选,各班级在3月18日之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报给黄老师。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抓紧和各班长联系。:
|
运输 |
物流 |
交规 |
道路 |
轨道 |
交信 |
市级优秀毕业生 |
2 |
1 |
2 |
2 |
2 |
1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1 |
2 |
2 |
2 |
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