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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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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17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将在全国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为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工作,秉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努力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工作,外事办公室和人事处特作如下通知安排:

一、选派办法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项目的具体选派办法、条件、流程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96查看。

二、校内申请

请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由学院于2019年12月27日前通过OA校内请示提交给外事办公室,请上传以下附件:

(1)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附件);

(2)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本,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状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内容逐项做出认定。此内容将将作为我校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3)邀请信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校内评审结果请关注学院提交的OA申请。

三、录取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同济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协议书》,学院需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在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录取结果预计将于2020年3月下旬揭晓,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附件: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