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要求详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s/1366
校内手续:
请有意向申请且符合留学基金委要求的教职工将以下材料交至各学院院办,由各个学院于2018年10月31日前通过OA校内请示提交给外事办公室,请上传以下附件:
(1)填写完整的«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
(2)邀请信复印件;
(3)语言水平证明。
注:«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申请表»(教师用)中“单位推荐意见” 一栏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并将电子内容发送到邮箱:shuqiong@tongji.edu.cn,“单位推荐意见”将作为网上填报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后通知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
附件1: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