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全日制专硕同学:
为了更好地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切实提高实践环节的培养质量,规范实践环节的安排、管理和考核,继续落实好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实习要求如下:
1. 参加社会实践的单位,必须是与学院签订协议的有效基地。请同学们与自己的导师以及各系负责教学的系主任沟通,最终确立实习单位。
2. 于2017年9月4日至9月30日将社会实践计划表交于学院456范老师。
3. 学院将统一购买实习保险。
4. 整个社会实践期限一年,实习时间为3个月,撰写实习报告和实践型课题研究的个人小结为9个月。
5. 实习结束,必须由实习单位的实践导师进行评价,签字并敲单位公章。课题负责老师对实践型课题研究作出评价、完成实践型课题研究的个人小结。最后由各系组织老师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
6. 实践考核表、实践型课题研究考核表于2018年9月30日前交于学院456范老师处。
7. 社会实践计划表、社会实践考核表、课题研究考核表、目前有效的实习基地见附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型课题研究考核表
研究生签约实习基地汇总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