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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提示
  发表时间:2023-03-22    阅读次数:

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提示


各研究生:

根据《同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济研【201835号)、《同济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济研【201898号)、《同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济研【2018100号)文件中关于中期(综合)考核工作的要求,2023年春季学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院确定计划考核对象

普通博士生不迟于第4学期,直博生不迟于第6学期,学制为2.5年硕士生不迟于第3学期进行中期(综合)考核,有效考核次数最多2次。


二、考核方式及相关工作要求

1.中期(综合)考核相关工作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记录;

2.按学科专业集中考核;

3.《中期(综合)考核工作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1

4.《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填写模板请参见附件2附件2为研究生申请考核时必须上传的文件,该附件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名中不要出现任何字符,word文件填写好后,请自行转化成PDF文件上传。(注意:上传文件请使用本通知的附件材料

5.《中期(综合)考核指南》请参见附件3

6.硕士论文选题和中期考核需间隔2个月;博士论文选题和中期综合考核需间隔6个月,请各系合理安排中期(综合)考核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中期(综合)考核在202354-2023720日期间完成,其中申请审批时间为202354-718日;考核报告会结束后,请在2023721日前将电子最终版本(综合评价结果填写完整)的《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通过“中期(综合)考核最终版上传”功能上传至系统且可以更新,纸质版交至学院456室。

交通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2023.3

附件1:《中期(综合)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2:《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记录表》填写模板(填写后需转成PDF上传)

附件3:《中期(综合)考核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