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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2-01    阅读次数: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同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8级起适用同济研【2018】35号)(17级及之前适用同济研(2016)72号)、《同济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8级起适用同济研【2018】98号)、《同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8级起适用同济研【2018】10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本学期的中期(综合)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和流程

本次考核工作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适用不同的考核流程,请认真阅读以下规则:

1.考核对象1:

17级及之前的研究生且培养计划无“中期考核”(课号:2900013)、“中期综合考核”(课号:1900008)任一必修环节的。

流程:中期考核工作仍按照各学院原来的流程进行操作,中期考核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xt.tongji.edu.cn/)中审核。

2.考核对象2:

(1)学制为2.5学年及以内且在正常学制内的2019级硕士研究生;

(2)2019级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

(3)上学期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进行缓考核或者考核不通过者等。

流程:中期(综合)考核工作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中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操作指南。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1. 按照上述相关培养工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2. 中期(综合)考核工作以系为单位集中统一进行,及时公布具体考核方案,并公开透明地组织考核工作。

三、使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1.tongji.edu.cn )进行中期(综合)考核的注意事项:

1. 学院教务老师需登陆系统获取名单并按学院为单位统一发布,否则学院本学期将不产生中期(综合)考核学生的数据。(若某学院对2.5学制的硕士生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中期考核,则不要在系统中获取名单和发布名单)。

2. 待学院在系统中发布应考核学生名单后,名单中的研究生需要在规定申请时间内登陆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考核申请,超过时间将无法申请,导致本次考核结果为“旷考”,并如实记录。

3. 因特殊原因需要缓考核的,必须在申请时间结束前登陆系统申请缓考核,导师和教学院长按照管理规定审批。缓考核申请审批未通过的必须参加本学期考核。

4. 缓考核实行两级审批,导师审批通过后需要学院教学院长审批。请教学院长及时登陆系统查看待审批事项。

5. 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成绩需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布,并且成绩要严格按照优秀≤40%,优秀+良好≤80%,合格和不通过≥20%比例,否则无法发布成功。

6. 学院必须将实际考核学生成绩全部录入后才能发布,一学期只能发布一次。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调整

按照《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研[2018]124号)、《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同济研[2018]123号)和《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同济研[2015]4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时间安排

1. 适用于考核对象1的时间安排:必须在2021年1月15日前结束,并将完成的《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适用于2017级及之前,考核对象1)》交学院456室。

2. 适用于考核对象2的时间安排:

“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功能开放时间:应考核研究生申请和审批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1年1月8日,请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考核(缓考核)申请和审批工作,否则将视为旷考。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中期(综合)考核,成绩录入系统后统一发布。

 

 2020秋学期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

 【必修环节-中期考核】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操作指南(导师与教学院长)

 【必修环节-中期考核】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操作指南(学生)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