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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22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1.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 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则另行规定。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59号 2019年7月16日修正)。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

三、评审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通知。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发布。各学院通过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及学院官方平台同步发布评审通知。

(二)开放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在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中,按照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等奖项的申请。

(三)学生申请。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学历阶段,只能统一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只能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院单独下发评审)。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四)学院评审及上报。各学院有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权限的老师,在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奖学金院系管理员-奖学金审核-奖项名额中,了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院上报材料包括:通过初审的所有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成果复印件、成绩单等材料无需上交,学院留存备查即可),需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

材料填写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填写并签名,“评审情况”由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并签名,“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按规定格式填写、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校级研究生奖学金

学院上报材料包括:通过初审的所有学生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成果复印件、成绩单等材料无需上交,学院留存备查即可),需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

材料填写要求:《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中的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学院初审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址: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下单击“奖学金申请”。

2.统一先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要同时申请校级奖学金)。

3.认真填写申请表。请首先核对页面显示的“基本信息”内容是否正确,如遇系统默认基本信息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负责老师进行更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外语等级”为可编辑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评奖评优、学生干部任职、论文情况、专利情况等信息请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单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我的申请”按钮“撤回申请”,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特别注意,所有申请以提交申请成功为准,切勿忘记提交!

5.提交申请后,单击“打印”按钮-“导出Word”文件并再次核对个人填写的信息(为保证字体及格式的准确,请导出Word后再打印纸质版)。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五、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 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六、时间节点

1、2021年9月22日前,各学院应将已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最新的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在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向学生公布,研究生可登陆相应网站进行查看。

2、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6日,登陆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主动完成网上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时间节点

1)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0月14日;

2)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上报工作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上交);

4) 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系统审核工作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5) 学校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时间为10月下旬-11月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发放时间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

4、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调整、公示安排另行通知。

七、特别说明

1、学生应主动关心、关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安排,各类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主动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提出申诉,邮箱:xueshengchu@tongji.edu.cn。

4、在同一参评学年内,奖项不可兼得。

附件:

1、《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

2、《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7月16日修正)

3、《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

 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同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工办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