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根据研究生院和学院关于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文件精神,学院拟于近期举行2017年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审答辩。
研究生院规定同一年度研究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了校级奖学金的同学,或申请了国家奖学金但未评上国奖的同学,如果在校级奖学金评定阶段有参加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选的意愿,请于2017年10月20日(周五)12:00前发邮件到805991104@qq.com报名,并准备3分钟的PPT进行自我陈述及1分钟的答辩。评定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3:30,地点:学院327会议室。
请注意:按照不可兼得原则,以及不同奖学金类别的不同评价标准,如果在校级奖学金评定阶段选择参评“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将无法参评其它校级优秀奖学金;如果在校级奖学金评定阶段选择参评其他校级优秀奖学金,将无法参评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
特此通知。
学院研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