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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
  发表时间:2017-03-03    阅读次数:

关于评选2017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

为鼓励毕业研究生不断努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引导全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评选2017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根据学校要求,评选按照《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同研[2015]34号文件,可以在入学时发的研究生手册中找到)规定的比例、条件和程序开展。评选对象为2017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凡是预计在2017年肯定可以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毕业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请于228日~37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研工管理”模块下点击“先进称号学生申请”,选择相应“先进称号”,输入职务、联系电话、就业单位、联系地址、曾获荣誉(300字以内)、个人简历(250字以内)、个人事迹(700字以内)等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申请(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在申请时间段内,且院系尚未进行审核,可点击“收回”按钮收回已提交的申请,修改保存后重新提交即可),然后正反面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好后在201737日前交到学院研工办439室。登记表的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附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申请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导师推荐意见直接填写在登记表内;申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另附导师书面推荐意见。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学院在核实材料后,将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并在316日前完成公示和网上审核。

3.如申请并评上了2017年度优秀毕业生,但在2017年未通过答辩、不能毕业者,按照学校规定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记入毕业鉴定,请申请者慎重考虑,如实申请。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17228

 

附:上海市规定的2017年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        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