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和学院关于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文件精神,学院拟于2016年10月26日(周三)下午13:30在学院327室举行2016年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审答辩。
由于研究生院规定社会活动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及其他校级优秀奖学金不可兼得,因此申请及参加社会活动奖学金答辩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校级优秀奖学金的评审竞争。
请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未评上、但又愿意参加社会活动奖学金答辩的同学最迟于2016年10月25日中午12:00前到各班级班长处报名,并准时参加答辩。如果在研究生教育信息
管理系统中已经申请了社会活动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必到班长处报名,直接参加答辩即可。
答辩人请准备4分钟的PPT进行自我陈述,并接受1分钟的答辩。
特此通知。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