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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济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1-09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


现启动研究生校级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学校统筹安排及学院评审需要,现进行以下通知:


一、评审时间:

根据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时间定为:2022117-1118日,学院将在评审时间内完成院级评审公示上报工作。


二、 奖项说明: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和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组成。同济大学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人;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万元/人;同济大学优秀硕士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人;同济大学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人;同济大学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有具体捐赠协议的根据捐赠协议执行,没有具体捐赠协议的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评定要求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附件1)及《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2)。


三、 奖励对象

1. 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 2018 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 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评审工作根据各评定细则另行规定。


同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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