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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9-22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在学制内。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评审条件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同研[2015]41号)。

 

三、评审工作流程

1.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各院(系)在信息系统中有“奖学金管理”权限的老师,可登录信息系统点击“研工管理”中“奖学金管理”下的“奖学金分配情况查看”,了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及具体评选条件。

2. 各院(系)向所在单位研究生发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3. 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在线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4. 各院(系)评审委员会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初审意见、签章并完成网上审核,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通过初审的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同时,提交电子版的汇总表至tjygb@tongji.edu.cn邮箱中。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 在“研工管理”下单击“奖学金学生申请”。

3. 单击想要申请的奖学金右侧的“点击申请”,进入申请表录入界面,点击左侧的“奖学金详细信息”,查看该奖学金的具体条件。然后,按照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并保存(请注意页面上的字数限制)。

4. 单击“同步科研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我发表的论文”和“我的个人著作”,保存并提交)进行上一学年成果的自动录入。系统只自动读取已提交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不包括“第二作者”)在规定时间段内发表的论文(著作)。同时还要对评审支撑材料进行维护:单击“评审支撑材料清单维护”,然后选择相应的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并提交论文、成果和奖励)、录入其他支撑材料,并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单击下方的“保存”。

5. 单击“提交”。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院(系)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收回”按钮收回,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

6. 单击“打印申请表”(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还要单击“打印审批表”和“打印评审支撑材料清单”)。在新页面顶部单击打印按钮(需安装打印控件,详见信息系统登录页面上的说明),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后异地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任何更改)。《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成1页并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也须在表格下方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

五、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详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五条第4款规定。

2.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面向新生的奖学金除外),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不考虑录用通知。

4. 作为附件提交的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

六、关于推荐意见和院(系、所)评审意见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填写并签名,评审情况由所在院(系)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并签名,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按规定格式填写、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中的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学院初审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院(系)公章。

七、申请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需提交2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需提交各2份。《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交1份。

2.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在左侧上方用订书钉单份装订。附件证明材料要求与《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分开并在左侧用订书钉单份装订。

3. 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九、时间节点

1.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2015年9月21日网上发布信息;

2.       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申请截止日2015年9月30日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

3.       院(系)审核、评审,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新生奖)初步名单:10月8~13日;

4.       院(系)公示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新生奖)初步名单:10月14~20日

5.       秘书处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新生奖)材料和名单:10月21~23日

6.       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0月26~28日

7.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网上公示:10月29日~11月4日;

 

八、特别说明

1、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的老师进行咨询。各单位有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将陆续公布。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本单位评奖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同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65983358,邮箱:jw@tongji.edu.cn

4、在同一参评学年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兼得其他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及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

5、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为研究生院李老师(主要负责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电话:65982783)、研究生工作部吴老师(主要负责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电话:65984544)。

 

附件: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