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表格中所列的研究生,本人持证件于本周内(截止3月2日)到439室领取奖学金证书。
如系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研究生证,签收时必须签“xxx(代领人姓名)代”字样。
如代领人擅自以获奖人名字签收的,发生证书遗失时获奖人责任自负。
此外,2011年申请团委“优秀”荣誉称号的同学材料在学校审核过程中,如审核通过,证书将在五四青年节以前发放。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2-2-29
附件: 奖学金证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