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联系我们

博士生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培养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6-13    阅读次数: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期末考核安排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就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 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 期末考核时间为:专业课程按课程主讲老师安排进行考核,随堂考核安排在研究生教学第17教学周2024 6 17 -21日)期间进行;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间为研究生教学第1819教学周2024 6 24 -28 日及 7 -5日),公共课考试安排请见附表。

二考试组织与要求

1.研究生院培养处安排公共课考试,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考务等相关工作。

2.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考试巡考;院级巡考由各开课学院研究生教学主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开课课程考试巡考工作。

3.期末考核可采取笔试、开卷考试、口试、论文等多种形式。请任课教师提前确定考核方式并及时通知上课学生。

4.研究生旷课达课内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课程成绩记“缺课 1/3”。因旷课被取消考核资格者没有补考机会,必须重修课程。

5.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等考试违纪行为。主动做出诚信承诺,并积极配合主()考老师开展监督工作。

6.研究生在课程考核中如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则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无效,成绩单中如实记录,并依据《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2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