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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
  发表时间:2016-04-06    阅读次数:

博士研究生答辩办理须知

每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须通过隐名预评审两份(详见《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实施办法》),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以下流程。

一、 答辩准备及审核流程:

1. 学院456室领取同济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审批表和成绩单,并认真填写学位审批表内相关内容;

2.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45天由答辩秘书送交5至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同行专家评阅人必须是本学科领域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位,校内专家至少2位;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可作为同行专家评阅人(答辩相关表格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 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指定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由我校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担任,在读研究生不得担任),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和科研小论文相关信息(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要求详见当年《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

4. 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盲审,由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并分配盲审号(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博士硕士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通知》);

5. 答辩秘书审核答辩申请材料(学位审批表、2份隐名预评审意见书、5份评阅意见书、科研小论文和“双盲”网上抽检结果页),确认答辩申请;由答辩秘书(学生本人不受理)将答辩申请材料在答辩前3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室审核,审核通过才可进行答辩。未经批准擅自举行论文答辩,则此次答辩无效。

二、 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1、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成员应是本学科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其中,校外同行专家2至3位,校外专家中至少有1位是博士生指导教师,如果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至少由6人组成。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及相当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我校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担任,在读研究生不得担任。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审批。

5、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博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的组织工作。

6、答辩前应完成学位论文的送审评阅,答辩时协助主席办理有关事务,做好答辩会的详细记录。

7、申请人不能直接参与本人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的组织工作。

三、 答辩后需提交的归档材料

1、答辩结束后,答辩者和答辩秘书须按规定上传学位论文、答辩决议(规定详见《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后学位论文上传至系统的通知》);

2、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及时提交相关归档材料至学院456室:

1) 同济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1份(答辩决议若是粘贴的,须由答辩主席骑缝签名);

2) 隐名预评审意见书2份;

3) 评阅意见书5份;

4) 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网上抽检结果页1份

5)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学位人员登记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自动生成表格并打印)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登记表反面);

6) 发表的科研小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封底)及EI论文发表检索证明(校图书馆情报所开具);

7)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简况表1份;

8) 论文3本(每本有两处需签名);

9) 论文电子版2份(WORD、PDF格式两个版本)

友情提醒:毕业证书一般在每月5日申报制作(限归档材料齐全者),预计当月20日可领取。寒暑假期间及特殊情况另定。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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