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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院内预评审的实施办法(修订版)
  发表时间:2016-04-06    阅读次数: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

学位论文院内预评审的实施办法(修订版)

(2016年3月28日经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同济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研[2007]078号,2012年6月修订)和《同济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同研[2009]59号,2012年6月修订),为提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质量,保证我院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和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完成学位论文后,将《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导师意见表(第一次提交)》1份、《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书》1份、经导师(组)审定的硕士学位论文1本交学院预评审负责人。

二、各相关系主任或学科带头人负责学位论文院内预评审环节,并在两周内将预评审结果交学院预评审负责人。

1、当预评审专家同意进入答辩程序时,经导师审定后,方可申请盲审、进入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程序。

2、当预评审专家认为送审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进入答辩程序时,本次预评审即为不通过。

3、预评审没有通过的硕士生,必须严格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作相应时间(两周/一个月/两个月)的实质性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定稿后再次向学院提交《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导师意见表(修改后再次提交)》1份、硕士学位论文修改稿及论文修改相关说明和《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预评审意见书》1份,以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预评审。

4、如硕士生及其导师一致认为院内预评审不通过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所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评审有失公正,可向所在系提出申诉,由系主任组织相关专家对硕士学位论文、院内预评审专家的意见和硕士生及其导师的申诉意见进行审定,做出决定。

5、若第二次预评审仍没有通过,则还可以对论文进行修改一年后申请第三次预评审。若该硕士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则将终止学业。对两次预评审未通过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将减少次年度招生指标(具体办法由院务会和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颁布),并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教师所指导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

三、院内送审的预评审专家评审费为300元/份,由导师从“研究生导师业务经费”中支出。

四、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院内预评审的实施办法20160328

 关于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院内预评审网上操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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